关于调整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特邀类名誉职务设置的公告

来源: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时间:2026-01-12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中社办发﹝2025﹞2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会名誉职务的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将原“特邀副会长”更名为“名誉副会长”,原“特邀副会长单位”更名为“名誉副会长单位”,名誉副会长及名誉副会长单位任期与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任期一致。同时取消“特邀个人常务理事”“特邀个人理事”职务设置,职务取消后,个人会员资格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2026年1月12日